近段时间,电商界关于假货的问题而闹得沸沸扬扬,其实在电商平台上卖假货,主要是集中在个人对个人的C2C平台,商家对个人的B2C平台则比较少涉及,但是由于淘宝是最大的C2C平台,所以一直和假货难脱干系。我们应该如何思路电商的这个大问题呢?
其实C2C是在美国最早由网上拍卖而起的,1995年,皮埃尔•欧米迪亚(PierreOmidyar)利用业余的时间创办了Auctionweb网站,他首先将自己坏掉的镭射指示器放在上面,结果有人用了14.83美元买下了,他问:“难道您不知道这是坏的吗?”回复:“我是个专门收集坏掉的镭射指示器的玩家。”在皮埃尔看来,拍卖就是处理物品的好方式,“与其大广告跟别人说我有价值100美元的东西,不如贴上告示,标明最低价格,有一个以上的人感兴趣,就让他们竞争,价高者得。”他希望建一个高效公平的平台,把参与市场交易的力量赋予每个个体,让买家卖家自由撮合,永不休息,互联网上的零售革命也意味着就此开始。
2003年淘宝创办的时候,和让存量物品通过拍卖流通起来的模式不同的是,它在个人存量物品的交易之处,更多的成为一个带有创业气息、提供新东西去售卖的平台,很多在闲暇时因为资质不够、成本太高开不了店的人,很多有创新想法的人,通过“电子”开始了他们的“商务”,而当时的正牌正品们看不上网购,不怎么介入,也就是说传统商务不愿意“电子化。这种情形,使得淘宝一开始就成为了非正规但是却充满了活动的一个市场,拿传统尺子看千错万错,但是消费者又非常愿意用钞票投票,“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”其实也就是说,网上做生意相对于线下做生意更容易得多。
2009年前后,有大量的正牌正品从传统渠道向线上迁徙,淘宝上的原始网上就遭遇了新的挑战,有些人干不过正牌正品,于是便退出了,淘宝产品的演化,最早是非主流消费者消费非主流产品,最后,主流消费者也在上面消费主流产品,这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、自为的过程,也是产品不断改变提升以更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过程。
其实,从商标来看,商品就是正品和非正品两种,但是现实往往比较复杂,让人防不胜防,还有仿货(远看是正货,近看是仿货,价格差太多),还有“网货”(也即是没有正式得到官方认证的,类似街头很多小商小贩的产品)。当然了,也有假货,甚至伪劣和违禁品。但是,对于不同的货品,我们应该区别对待,而不是简单的用正货假货来区分,比如说仿货,有没有可能帮助其自己创牌,使其变成正货呢?
作为消费者,我们也应该理性对待,对于假货,我们肯定坚决抵制,但是对于“网货”,我们是不是应该多给些支持呢?